| 关于检定和校准的法律法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关于检定和校准法律法规的详细解释:
一、检定与校准的法律依据
强制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这一条款明确了强制检定的范围和要求。法规非强制检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这表示,除强制检定外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有责任确保其定期检定或校准。
二、检定与校准的区别
技术依据不同:检定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并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而校准工作则使用与校准项目对应的、现行有效的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或参考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
判定结论不同:检定结果会明确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符合性判断;而校准证书则只提供校准数据和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被校准计量器具是否能用需由计量人员根据数据再确认。
证书有效周期不同:检定证书有明确的有效期标识,因为检定规程对相应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有明确规定;而校准证书则给出“建议下次送校”日期,对有效期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效力不同:列入国家强制计量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进行计量检定;其他计量器具则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送检或送校。这体现了检定和校准在法律效力上的不同。
测量结果的给出方式不同:检定证书中,测量结果直接与规定的限值比较,未对测量结果作出不确定度评定;而校准证书则给出校准结果和测量不确定度,由用户依据校准结果和使用目的确定仪器是否满足计量性能要求。
综上所述,检定和校准在法律法规、技术依据、判定结论、证书有效周期、法律效力以及测量结果的给出方式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计量方式以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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